贺梅案又浮出海面,我曾听说其一,不知其二,于是补看了一些评论,它甚至上了维基百科,恩,有专门词条, 还有一篇不错的分析文章。
这里我想补充的是,贺绍强夫妇把早产的女儿贺梅送出去,贺梅那时还没满月;贝克夫妇收养三个月之后,又称接贺梅回家的条件还不成熟;让不懂英文的老婆签署放弃监护权。这些,我只能说贺是一个贪小便宜的人。为了能外出打工,把自己的孩子放在别人家带养,无偿的;为了省几百块钱,不愿负担女儿的医疗保险,于是轻率的放弃监护权。但是贺又是很会算计的,算计他人的善良,算计养父母一把屎一把尿的养大贺梅建立了深厚的感情,算计到时可以以老婆不懂英语为由推翻签署的条议。
官司他都赢了,包括一开始他的性骚扰案,因为美国的无罪推论;贺夺回了监护权,因为美国的天赋人权,尽管你是一个无赖小人,你也拥有你做父母的权利。
据说贝克夫妇有可能帮贺再回到美国,贝克夫妇完完全全被贺套牢了。
贺1994年陪读(跟第一任老婆)来美,2008年空空两手回中国,没过两月又想着回美国,他这14年来,都干了些什么,为自己的家庭做了些什么?贪求一些小便宜,在这儿你是可以获得一定的利益,并为此沾沾自喜,但最终,看吧,终归,你能占到的便宜,是这么的不足道,而失去的却是全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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