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现在心情还沉重。
早上交给妹妹一个信封,让她交给老师,里面是张支票,是学期结束前家长们凑份子给老师送个礼物。妹妹说要交给Ms. Burden, 我告诉她,交给Ms. Haslem 也可以的。
Ms. Haslem 是 Ms. Burden 的assistant.
妹妹说:No, I'll give it to Ms. Burden because she has a white face.
Ms. Haslem 是位黑人,但她们俩都是英国人,都有一样的英国口音。
我心里一沉。
因为是在车上,我只能简单的告诉她:妹妹,你不可以对别人说:I don't like you because you are black.
回家还得郑重地跟妹妹谈谈。
没有人跟她灌输这些啊,我原以为一张白纸是最纯洁的,原来还是隐藏了不少original sin.
Obama 加油啊,早点当上总统吧。
据说米国的 image 大大好转了,自从Obama secured Democratic nomination.
谁说他没经验呢?小布就有经验啦?如果小布都能撑个八年十年的,当总统还需要什么经验吗?
如果说小布好歹也做过德州的州长,那,如果他得到的都是很错误的经验呢?
再退一万步,即便是有价值的经验,以小布的智慧,他吸收得了吗?他得益于那些经验了吗?在位8年了,他又有长进吗?
所以,经验之论纯属无稽之谈。
Hillary 失败了,我一点也不同情,她是为她个人野心和贪心在奋斗,而Obama 身上寄托了很多人的希望,有历史意义的希望,划时代的希望。看,妹妹的一句话,我就把一份希望寄托在他身上了。
虽然 Obama 缺少普通黑人的生活经历,但是他的肤色,多多少少带给他同样的作为一个黑人的感同身受。
只有各肤色的人们真正彼此平等对待,我们才能彼此尊重和自重。
不要说,黑人其实享受更多的特权,比如,只听说过黑人告白人种族歧视,没有反过来的。但是我们有没想过,就是平时我们微妙的眼神表情,已经点点滴滴伤害了他们,还能苛求一切平等吗?法律的保护都是事后的,善后的,是一种补偿,是我们犯错在先。
俺体内隐藏的不为俺知也不为俺用的巫力预言——
十一月份的大选,Obama 不是小胜,而是大胜。
8 comments:
函函的中文进步惊人!
镜子小题大做了,小朋友不喜欢黑色,是天性,未必有racial成分。white干净,black脏,其实于常识不算是错,用来作歧视的excuse才有了罪恶。
obama何尝不是为了自己的野心,hillary身上何尝没有寄托什么人的希望。只是能者胜出,看个人能力而不看他所代表的icon,这本是fair的。只希望一旦当选,obama作总统的能力跟竞选能力一样好-- 要知道,小布竞选才能是很高的。
没有小题大做。正因为天性如此,才要用道理来纠正。不是凡是天性使之然的东西就是正确的合理的,因为人的本性中有很多恶和惰的成分。
妹妹喜欢Ms Burden 因为她有white skin, 这不是racial的萌芽吗?如果听之任之,她继续不喜欢这位老师(这位老师其实很和善,颇有风度),以后她还可以继续不喜欢她的黑人同学,同事,下属,这不是Race Discrimination 又是什么。所以趁现在还小,要纠正不正确和肤浅的看法。
其实也是一个审美的角度问题,黑色的皮肤也很好看的,我们要教小朋友如何去欣赏。
西方国家不乏女首相女总统,但是没有一位黑人领袖,我认为Obama 代表的意义更大,对全球来说。如果他最后能当选,也反映当今米国的进步。Obama当然有个人野心,但是贪心似乎少些,背景也更clean, simple.
背景简单是因为他从政时间短,算优势,不算优点.
其实俺对政治一点都不懂。如果我说:“小朋友纯真是因为阅历还浅,这算是优势还是优点哪?”--就有点诡辩的嫌疑。所以俺还是闭嘴吧。
上纲上线了,弄得跟中文BBS似的。老米们决不觉得“也反映当今米国的进步”呢?
嗯,再加一句,想想在South Virginia,white working class 叫嚣:我们绝不能有一位黑人总统之类的话,Hillary 一直在,尤其是在后期,playing race card, 也是我反对他的原因,如果反对这种想法的人〉〉持有者,是不是也是一种进步?
当然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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